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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北港鎮朝天宮媽祖遶境文化活動」之民俗節慶活動需求,開放爆竹煙火施放期間、地點及種類。

刊登日期:2021/4/27
發文日期:2021/4/26
發文字號:府消預字第1103800117號
主旨:因應「北港鎮朝天宮媽祖遶境文化活動」之民俗節慶活動需求,開放爆竹煙火施放期間、地點及種類。
依據: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及第9條。
公告事項公告: 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及第9條。一、開放日期:110年4月30日08時至110年5月2日12時,該期間全天開放,惟升空類及飛行類之一般爆竹煙火在每日上午6時前及下午22時後仍禁止施放。
二、開放爆竹煙火種類:「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之一般爆竹煙火。
三、開放區域:雲林縣北港鎮。
四、申請施放專業煙火應符合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之規定,向本府申請並經本府許可。
附件: